各学院:
“清明”小长假将至,为了同学们能安全、愉快的度过这个假期,现就假期相关学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国家关于2018年“清明”小长假放假安排的通知,放假时间为:
放假时间:2018年4月5日(星期四)—2017年4月7日(星期六)放假3天。
(1)请按照学校统一要求,组织好4月7日(星期六)晚17:00—19:00班级晚点名工作。
(2)为了能及时了解学生去向,做好安全稳定工作,请于4月4日(星期三)下午15:00前将学生去向进行统计;4月8日(星期日)上午9: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,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学工处。(统计表详见附件1、附件2)
二、放假前各院系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各院系在放假前进入学生寝室走访,提醒留校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各项宿舍安全管理规定,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,禁止使用违禁电器,做到人走断电;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,若有亲友来访,应提前安排好住宿等。
2、各院系要提前召开主题班会,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:
(1)提醒同学们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开展校外的集体活动或旅游,防止发生意外情况;回家或外出的同学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,并按要求到辅导员处做好去向登记。远离偏僻、危险及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场所,注意自己的人身、财产安全。
(2)提醒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,对于网络上发布的、校园内张贴的各类招聘信息等,要科学分析、理性对待,不要被优厚的待遇所迷惑;不要轻易缴纳押金或将证件押给对方,以免给自己及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(3)提醒同学们不得向各类借贷机构贷款,以免发生金钱纠纷,院系如有发现此类情况,应立即与学生及家长联系,防止事态恶化。
(4)提醒同学们不要到江、河、塘、湖、海、水库等没有安全设施的地方游玩。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18年3月29日